【退換貨政策】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線上購物消費者享有 7 天猶豫期(猶豫期非試用期)之權益。
鑑賞期規定
依據台灣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提供您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算七天鑑賞期(鑑賞期非試用期)之權益,鑑賞期間作為您評估是否購買該商品,並非提供您試用該商品,您可在鑑賞期間內要求退貨退款。
※退回的商品內容必須保持所有商品、贈品、附件、包裝、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一併退回,否則光之工作坊有權力拒絕您的退貨退款要求。
無條件退換貨情況
符合下述條件其中一項,可無條件退換貨: